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难怪人说:宁为盛世狗,不为乱世人。
原来,太平是这样的。
迟衡心头的阴霾被驱散了许多,托着药包,越走越热,两人走到桥头时,听见喇叭唢呐咿咿呀呀的热闹声,紧接着从那石道里转出好长一队迎亲的人,都穿得喜庆,为头的新郎官骑着一匹马,胸前系着一大朵布做的红花,穿着一身红衣服,衣生彩艳,满面春风。
迟衡恍然想起,也有一人穿红衣,却比这好看多了。
他都忙得没空想了。
钟序扯了扯他的衣袖,不满地说:“看新郎官脸上的油,刮下来够炒一盘菜了。”
迟衡哑然失笑:“就你干净。”
“看你刚才色迷迷的样子,是不是想看新娘子有多漂亮?是不是想着入洞房的事?是不是……”钟序说话又脆又亮,跟珠子一样散落一地,引得过桥的人纷纷侧目。
吓得迟衡赶紧捂住他的嘴:“小声点,谁想啦?”
“那你刚才眼珠子都不带转的!”
“我不是、我不是、我不是想骑马来着嘛。”迟衡急忙分辩,声音越来越低,想起刀都练成这样,几时能骑马?
钟序舒了口气:“这还差不多。对啦,上次梁校尉回来把你狠狠夸了一顿,说你杀敌可厉害了,他练了那么多兵,第一次见你这种的,纯粹是天然攻击、没有技巧却那么强悍的。”
想不到被梁校尉这么夸过,迟衡有种“盛名之下,其实难副”的愧疚感。
弱弱地说:“我是瞎猫撞上死耗子。”
“你就别谦逊了,我都听他说了,虽说你是被另一个黑狼护着,但那么多人围攻,你却没有受到伤害,说明你闪躲的功夫好;其次你能一刀结果一个,说明你眼神好,够麻利。还有就是你的刀法,平常人就是混乱砍,也只能砍个胳膊腿什么的,但被你杀的人,不是从头到腹直直一刀,就是后脑勺到尾椎直直一刀,哪有那么巧。”钟序口若悬河。
迟衡却惊了,他没见过死者,也是第一次听到死者的死状,想不到如此血腥,令自己都胆寒。
那夜晦暗,他只看到那些人立刻扑地而已。